今年以來,中紀委公開曝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“四風”案件中,“大操大辦”占了較大比重,引發(fā)了黨員干部和公眾對“大操大辦”的議論。
“有關(guān)專家給出了基本判定標準:一看操辦“紅白事”是否使用公款;二看是否使用公物,如公車等;三看是否使用公產(chǎn),如免費使用禮堂等;四看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,是否收其禮金禮品,特別是有無借機斂財;五看來賓中有無使用公物;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、破壞環(huán)境等。”(
這可以視作中紀委對“大操大辦”的六條明確界定,也是對“大操大辦”議論的回應。筆者對此點個贊!
最近半年來,基層黨員、特別是黨員干部糾結(jié)于一個問題:家中紅白事,不辦,被指不近人情;辦,似乎風險不小。核心在于,對“大操大辦”不好把握,怕落個“大操大辦”之名(實),輕則被警告處分,重則開除黨籍等等。
在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反對“四風”的背景下,這些事宜又該如何操辦呢?由于不好準確把握,黨員、特別是黨員干部家中的紅白事,有的干脆不辦,有的“化整為零”,有的異地舉辦……
而公眾對此多有微詞。差不多只要是黨員干部操辦紅白事,無論規(guī)模大小,無論人數(shù)多寡,基本都會被冠以“大操大辦”之名,極易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。
眾所周知,大操大辦紅白事是中央和中央紀委三令五申嚴厲禁止的,也是當前正大力查處和曝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典型問題之一。黨員干部,誰愿意頂風違紀呢?
中紀委對“大操大辦”的六條明確界定,好就好在便于各級操作和執(zhí)行。簡言之,就是看是否使用公產(chǎn)公務、是否借機斂財、是否影響他人破壞環(huán)境。如此明了的界定,黨員和黨員干部執(zhí)行起來也容易,可以放下包袱;群眾監(jiān)督起來,也更加有依有據(jù)。
黨員和黨員干部,要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,要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,首先就要食人間煙火。只有這樣,群眾才會親近。筆者以為,黨員和黨員干部操辦紅白事正是食人間煙火的集中表現(xiàn)。只要嚴格按照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》行事,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反對“四風”要求行事,嚴格遵守六條明確界定,就不會掉入“大操大辦”的泥淖,也會推動社會移風易俗。
編輯:朱涵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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